Wednesday, 26 August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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謬誤收集處 2
篇《痛斥耶教》有個留言,同大家分享下:正所謂唔提老母,又正所謂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你思想一定未成熟」),大家隨便恥笑。既然你唔尊重人,我都唔尊重你啦
你唔信唔緊要,人地有名你做乜叫人耶教?垃圾筆者,你老母今晚一定好唔得閒思考?你思想一定未成熟,如果你想反駁我自己爬去我xanga同我講當然你唔會有能力贏到我
8/25/2009 4:00 AM simscrossgate (message)
另,有人提供呢篇文:對應 "痛斥耶教" 一文之回駁/TomyMig29。
「而如果駁到你喊我都覺得唔係幾好意思」
咁就真係講定唔好意思先喇,我而家去睇黃子華。
我決定厚待佢。作者所言,”迷信”.對此作者沒有下明確定義,是沒有盡正立一方的論證責任.
信而不想嗎?離開科學?歧視其他文他宗教嗎?
根據朗文中文高級新辭典對迷信一詞之定義,是指人盲目的信仰或崇拜.
唔係針對作者,而係見得太多人討論時有一種習性,似係中學辯論常見而我又覺得好討厭嘅「定義癖」。觀其行文作者多半係受呢種(低等)辯論思維荼毒。再睇落去,係喇,就搬部辭典出嚟,咁就叫嚴謹。「盲目的信仰或崇拜」,係咪清晰咗?如果你答係,即係你本來就唔知「迷信」呢個詞點用,係你唔識字,唔好意思。否則點解唔再查埋咩係「盲目」咩係「信仰」咩係「祟拜」?結論是作者邏輯有誤,是以偏概全.當一個信者對信仰產生”盲目的信仰或崇拜”,是有可能被標籤為”迷信”,但這樣並不能證明這個信仰本質上是迷信.因為小部份信者不能代表全部信者,所以更不能反映該宗教是迷信的根本.如果作者能論證大部份甚至全部基督徒都是”盲目的信仰或崇拜”,我無話可說
連人哋論證係點都未讀好就話「邏輯有誤」、「以偏概全」,係誤讀。《痛》文篇幅所限寫得唔詳細,但已經足夠清楚咁去質疑一個全知全能至善嘅上帝同現實世界有衝突。換言之,佢係認為唔存在一個全知全能至善嘅神,因為道理上講唔通,如果啲人仲係要相信一個道理上講唔通嘅神,就係「盲目地接受」。姑勿論呢個講法本身成唔成立,至少論證方面係無以偏概全等問題。更重要嘅係,人哋從來都無話「因為有部份基督徒迷信,所以基督教就係迷信」,佢咁樣做,好聽啲叫打稻草人,難聽叫老屈。連人哋論證方法係點都唔識睇,我無話可說。不過,在你論證前我先提出反駁.相信隨便找一個資歷較深的基督徒,去問他們信的是什麼,他們都能答你”神為求我們而死”或”神的愛在我們身上顯明了”以及其他答案.你可以視這些為標準答案,但標準答案並不代表是錯的,是沒有道理的.也不能表示他們沒有思考其中的含意.恕我直言,對比起整天對像那些偶像拜這拜那的人,花錢”積德”的人,哪樣較符合迷信之定義?
問題係,係咪你講咗「神為求我們而死」就係事實?有咁著數就好。呢段其實無咩嘢講過,最尾就拉人落水,「佢仲迷信啦」。花錢積德係迷信,相信一隻船可以裝晒咁多動物又係唔係迷信?搞唔清楚問題仲要顧左右而言他。離開科學一點更是薄弱得可以.首先作者再次沒有盡責任告訴我們什麼是離開科學.不用多說,到現時為止最偉大的其中兩位科學家,牛頓及愛因斯坦都是主內的弟兄.你可以說是個別例子,那我告訴你,我們教會有不少理科預科生,大學修科學的弟兄,,我不認為我們信此宗教是會令我們”離開科學”.再者,煩請筆者論證宗教和科學有著必然矛盾關係,必須二選其一,否則不要發出如此有趣的文章到HKblog.
由於我唔係《痛》文作者,其實係唔可以代答,但呢段我私人醒佢。人哋無寫,自己可以查下歷來宗教同科學之間嘅關係,近年智慧設計論已經係一個例子。而且,牛頓唔信三位一體,愛因斯坦唔係基督徒。好多基督徒都鍾意話愛因斯坦係,呢個係謠言,有云「謠言止於智者」,係真唔係我就唔知喇。
退一步而論,就算佢係基督徒都唔代表啲乜,再聰明嘅人都會犯錯。至於用「教會有唔少理科生」呢啲,未夠級數,我平時見開都係話「有 X 成頂尖科學家都係信徒」。再講一次:「再聰明嘅人都會犯錯」。重點唔係宗教同科學有矛盾(留意作者已經將「基督教」偷換為「宗教」),而係兩者各不相干:宗教應該係講緊形而上嘅事,科學研究形而下嘅世界。只係有人因為自己對某宗教嘅詮釋、對經書嘅盲目接受就以信仰取代科學,再砌啲偽科學理論嚟包裝宗教。再說作者不認同神的安排.首先問你一句,神的安排為什麼不能是讓人自由選擇呢?神會知道我們將會做什麼,但並不阻止,只是從聖經或身邊的人和事上讓我們體會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這樣正正能體現神對人的尊重,因為他給我們自由意志!如果人像人偶一樣,那麼我們又有什麼存在價值?罪的衍生,不是因為神創造.聖經上對罪的形容是這樣的:就像箭射不中紅心.所指的是人的行為不逹正確的標準.罪,只是沒有愛.就像,什麼是黑暗?你能告訴我一個量度有多黑的單位嗎?不.我只能找到一個量度光的單位,叫作勒克斯(Lux),不信去維基找找.可見,黑的存在只是”沒有光”,就像罪是沒有愛一樣.
假設你而家見到有人打劫,而你係超人,可以輕易打低個賊,你會唔會為咗尊重個賊打劫嘅自由意志而唔出手?其實可以量度光就自然可以整個量度暗度嘅單位,無人做啫。另,唔好忘記有幾多罪係因愛之名而犯。到最後,作者質疑神,亞當夏娃不懂分別善惡,所以根據”不知者不罪”的原則,不應該懲罰他們.沒錯,不知者確實應該不罪,但亞當夏娃真的不知嗎?神不是說過,你們吃的日子,你們一定死嗎?知道還犯這個錯,不是應該受罰嗎?好吧,那我們來接受作者的建議,在問題出現前就解決它,那就有兩個選擇:一是大家一起做人偶,二是大家根本不應該存在,可喜可賀!這是人,這是神所想見到的嗎?恐怕不!所以,神才用各種簡接的方式去教導我們道理,而不是強迫我們!媽媽不是告訴過孩子不要把玩具放進口嗎?現在孩子把玩具放進口,還能說是不知者不罪?
咁鍾意用比喻我就用個比喻收尾算喇:當而家小朋友好奇而走去攞藥食,你明知佢有好奇心又明知呢種藥會死人,都仲唔收好佢,係咪可以告疏忽照顧呢?
延伸閱讀:謬誤收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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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7)
其實有好多野想打,不過諗諗下都係簡單d好。
高登的一d大佬是有智地玩反智;
呢度的大部份人卻是弱智的扮有智。
你認真,你就輸了。
人地鍾意玩泥沙,就由得他們玩啊,要不然讓這些自視過高的死小孩害你滿身都是狗屎就唔好啦。
他們可不知道自己玩的是狗的沙公廁啊。
放心啦,沒人能告你疏忽照顧喔。
@Kal_Marr - 閣下言詞未免有點過火.就算比你去反覆論述都無可能有一個完全無瑕之答案吧。
相關論述能否說服閣下,關係的是邏輯是否合理,例證是否有力,而不是論述者那個人本身的問題。
有神無神與否,都只是一個意識形態的討論,如果再推上一層的話,就可能引伸到科學哲學裡面realism 同antirealism的爭論。這是幾百年來都不能解決的問題。
在這件事上應該批判的是mindset fallancy而不是人的identity。正所謂唔提老母嘛。
將理性討論變做人身攻擊,閣下言詞,抽euyak兄水兮?
你是沒搞懂我的意思喔。我只是恥笑緊他的邏輯和勸euyak兄不要太過認真。
文理不通,邏輯混亂到那種地步,是我的話,我不會走去點化他,這可是嚴重浪費社會資源的行為喔。這種棄自尊於不顧,充大頭鬼的人,不是扮聰明人的弱智是什麼?
沒人是完人,我當然知道,可是這個世界需要聖人,也需要自私的人,缺乏後者,人類老早就滅亡了。正如「可持續發展」,這是人類長遠的自利行為,不然人類怎麼不回歸老子所述的「老死不相往來」的生活?
而且,我完全冇提他老母啊,我是為他老母不值而已=]'
完全不看人的identity,難道你要和這個世界的幾十億人辯論到天荒地老?現實一點吧,大學教授就該教大學生,中學老師就該教中學生,所謂各安其位嘛,你和不同層次的人去瞎鬧,可不是自貶身價?全世界的大學教授突然相信幼年教育才最重要而全跑去幼兒園任教,這不是亂了套?
澄清一點,在邏輯學的能力上,我是教初中的,可是我不會對教邏輯學的大學教授指手劃腳,也不會對幼稚園的學生曉以大義,你明白嗎?
你認真,你就輸了。
「有神無神與否,都只是一個意識形態的討論,如果再推上一層的話,就可能引伸到科學哲學裡面realism 同antirealism的爭論。這是幾百年來都不能解決的問題。」
鬼唔知咩,但我有批判過他的宗教嗎?不明白我的比喻,就直問好了,不要抽我水,不然我會覺得我是不安守本位了。
@Kal_Marr - 我認真就投咗稿去 xanga hk 啦,連啲留言我都無睇晒,邊有咁得閒。其實我重點都唔係去點化佢(指出佢錯處就可以點化到,世間邊有咁着數嘅事),只係有啲常見錯誤順手捉出嚟,等佢哋寫嘢都可以做下反面教材有啲用咁解。
我係手痕,呢啲係我嘅娛樂-雖然係比較另類。我寫出嚟主要都係畀呢度嘅讀者,而唔係佢哋。
@Kal_Marr - 明解! 對不起!小弟失言了
「這種棄自尊於不顧,充大頭鬼的人」。我又覺得未至於既, 入面既野都未衰得晒,有d都講得ok 既我覺得。(年紀細既就係要降低要求嫁啦。)
仲有得教既, 教得一個得一個啦。
@euyak - 喔,我諗漏左「你的精力」和「我的精力」不同(我打字不快,精力也很有限),變成強加己見係你度添,不如意思啊:P
唔係能力問題(打字另計,熟能生巧),只係早幾年見得太多啫